近年来,随着猪肉价格的稳定,一些村民群众也把从事养猪工作,作为一种副业,作为一种主要经济收入。随着养猪业的不断扩大,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也把罪恶的眼光盯上了养猪这个市场,频频把黑手伸向农村一些村民群众养的猪花(出生后养到几十斤重的小猪),进行盗窃作案,给群众造成了经济损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岑溪警方针对此类犯罪活动,祭利剑出重拳,不断加大侦查破案力度,狠狠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努力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5月3日,岑溪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及合成作战室民警,放弃“五一”节日的休假,经过连续5天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盗窃猪花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初步破获盗窃猪花案一起。
4月29日7时许,岑溪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接到辖区荔王村二组赵某亮的报警,称他家昨晚被盗猪花11头,每头重约30斤。接到报警后,昙容派出所迅速立案侦查,经过连续深入调查走访,获得4月29日上午7时许有几名男子驾驶一辆小车在容县六王街兜售11头猪花的线索后,昙容派出所民警马上放弃“五一”节日的休假,驱车赶往容县六王镇,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经过走访调查和查看视频监控,发现了一辆车号为桂D—J××××的小轿车于4月29日上午7时许在容县六王街出现,形迹十分可疑,有盗窃猪花作案的嫌疑。于是,昙容派出所迅速与该局合成作战室联系,请求协助。经合成作战室民警深入调查,证实了桂D—J××××的小轿车是马路镇岭腰村余某的,并查明了车辆的活动轨迹。5月3日上午,民警经进一步侦查发现,4月29日上午7时许,驾驶桂D—J××××的小轿车到容县六王街的并不是车主余某,而是马路镇五星村的余某灿等人。随后,昙容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布控,先后将余某灿、覃某盛、黄某初、黄某浪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于4月28日晚,经过事先合谋和踩点后,窜到马路镇荔王村,盗窃赵某亮猪栏内的11头猪花,然后驾驶桂D—J××××的小轿车将盗得的猪花运往容县六王街销赃,在无人要的情况下又将盗得的猪花运回岑溪,以2500元价格卖给归义镇一未知村民的犯罪事实。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11头被盗猪花的去向仍在调查和追缴之中。
(陈远文 雷皓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