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德强、民一庭庭长陈纪鄂以及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该案合同签订时间已有20年之久,历史原因复杂,双方争议较大。在案件开庭前,合议庭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充分地阅卷,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案件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岑溪法院组织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干代表进行座谈。与会人员就如何为规范清理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司法保障问题各抒己见,针对庭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