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3日,在市司法局牵头下,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团委等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例会),会议主要通报近期我市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收监执行刑罚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达成共识,共同发力,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度,推动我市平安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要抓紧办理收监执行刑罚案件,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尽快将已被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罪犯投入监狱,防止因未及时收监而重新犯罪。三是对罪犯被执行收监后出现其未成年子女无人监护的情形时,市民政部门应当依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未成年子女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当其未成年子女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时终止供养。市财政部门应当设置并保障供养基金。四是为了确保执行刑罚准确实施,司法机关在遇到被收监罪犯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监护时,应当先与民政部门沟通落实暂时救助措施,在完成收监工作之后,由民政部门报批特困人员供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