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纠纷

来源:岑溪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8-20  分享到:

    2018年8月1日,杨冲村谢村二组精准识别帮扶户岑某华,在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帮扶工作中,帮扶人帮助其争取建房补助,他感到生活有了信心和奔头,随即便在自己旧屋旁边挖地基开石河。为了将房屋建得方方正正、更合理想,随意将靠近其建房地村民日常生产生活行走的大路进行改道,但因为他的改道,引发了村民岑某彬等人的阻挠,他们的理由是毁坏众人行路、非法建房。村委调委会多次组织双方协调,但双方就是无法和解,矛盾愈演愈烈,无奈之下,岑某华找到司法所,村调委会也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寻求司法所调解。

    司法所人员在听取岑某华的诉求后,现场察看,积极研讨解决方案,坚持“三二一”工作机制,确保矛盾不上交。调解人员耐心仔细听取当事人的举证陈述,并兼顾当事人的情绪,慢慢引导当事人,与他讲明白引起纠纷的根源:一是土地界址不明确;二是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三是未经许可擅自改动道路的通行;四是双方一直存在矛盾,对方在此时站出来,而其他村民未出来阻止,这是农村的一种斗气。在调解人员的引导下,岑某华心里的困惑也随之慢慢消除。调解人员在岑某华明白纠纷的结点后,顺着其情绪,帮助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是主动上门认错,请求对方原谅;二是对过去曾经给岑某彬他们的龙眼树造成损害进行适当的补偿;三是对占用的路地在经村民许可的前提下作出置换,取得谅解的前提下,请镇村危改工作组及土地部门进行现场放线。最后在司法所、村调解员及帮扶人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岑某华的建房也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已经深入人心,群众之间产生矛盾纠纷,基本能够主动寻找相关部门根据“三二一”工作机制进行调处,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新工作机制实现了矛盾不出村,避免了一起群体纠纷的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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