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折翅的天使再生羽翼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主任胡文静工作纪事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8-08-10  分享到:

   “希望通过‘追梦工作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未成年人撑起一道蔚蓝的法治天空,让孩子们沐浴阳光、茁壮成长,追逐实现属于自己的梦想。”近日,说起创办“追梦工作室”的初衷,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下简称“未检办”)主任胡文静深有感触地说。

   她身为一名青年检察官,一名多年党龄的检察官,深爱身上的检察蓝,用爱心守护初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把青春奉献给了自己热爱的事业,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梧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她是孩子们心中的“知心姐姐”,正如她创建的“追梦工作室”喻意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人生道路不再迷茫,与未检工作秉承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也一脉相承。日前,胡文静因为工作出色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2017年度“全区检察系统业务能手”。

未成年人的知心“静姐”

   “未检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未检工作做得好,对加强社会治理、预防违法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岑溪市检察院检察长魏钟生说。

   “静姐,我现在的学习、生活过得很充实,平常有空就看书,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的工作,请你放心。”今年初,南渡镇某村的小陈在电话自信、喜悦地告诉胡文静自己现在的状态。

   放下电话,胡文静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和小陈接触的一幕幕在脑海中流淌。她说,“小陈,其实是一个很懂事很活泼的孩子,他梦想是长大后做医生”。虽然说与未成年人打交道时间不长,胡文静始终扮演着“知心”姐姐的角色,总是尽一切可能为那些迷失的孩子提供帮助。她说:“帮助迷失的少年,重新找回自我、融入社会,总会给自己带来欣喜,是一件值得骄傲和欣慰的事”。胡文静说,“这样的例子很多,那些被帮助的孩子,有些会写信、打电话告诉我他们现在过得很好,有时候他们还会到单位来找我,一起分享进步带来的快乐”。

   “我们需要做的不仅是就案办案,只用威严的法律面对失足未成年人显得过于冰冷,我们更应该成为他们的知心姐姐,用爱心感化他们,使失足的未成年人能正常回归社会。”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从检十年,党龄八年,胡文静从书记员到检察员,她从不因案件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裹足不前,力争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她始终发挥女性检察官的特有优势,坚持柔性司法,把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无尚的崇高追求,久久为功,逐渐成为未成年人真心欢迎、喜欢,乃至可以贴心倾诉、依靠的“知心姐姐”。

   她的同事评价说:胡文静积极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指控犯罪力度,一律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频频发生,为回应社会关切,她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去年6月份,胡文静深入岑溪市马路镇派出所对一起在网上广泛传播的校园欺凌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终该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对于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她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惩处。特别是对涉嫌奸淫幼女、猥亵儿童、拐卖儿童、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以保障青少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岑溪市未检办也被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授予“全区青少年维权岗。

让折翅天使感受法律的“温暖”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挽救失足青少年好比祛除病根,只有找准了症结,对症下药,才会有成效”。胡文静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肩上的担子的分量。

   教育、感化、挽救……点点温情汇入涓涓细流。一起案件的侦结并不意味着结束,还时刻心系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的未成年人家属。胡文静不仅精心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还注重案后帮扶工作。2017年,她积极参与为一起强奸案件中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将8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手中,虽然现在该名被害人转到外地求学,她还经常用电话回访,时刻关心她的成长。

   今年,她发现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四个孩子(均为未成年人)成了孤儿,她积极联系心理咨询师利用周末的时间对四名未成年人开展持续性的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为他们争取低保、赠送衣物,走在了司法救助的前面,让未成年人真切的感受到来自检察官的温暖。

   “每天必须打开办案业务系统查看案件流程,对昨天办理的案件情况进行梳理,为今天的工作做好准备。”今年39750分,与往常一样,胡文静翻开工作日志,查看备忘记录。随后,拿起电话,对一位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进行跟踪回访。

   “她现在转学后各科成绩怎么样,有没有好转一些?”

   “平时有没有和她交流过?”。

   “那麻烦您再多关心一下她,平时回来的时候,多和她交流一下,看看她的思想动态,也请您及时将她的情况反馈给我们,好吗?”

   做完电话回访后,紧接着,胡文静与同事们开车前往岑溪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审讯室,见到了脸上还稍显稚气的犯罪嫌疑人小吕。在讯问伊始,小吕沉默不语。胡文静耐心谈话沟通,并说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察官会考虑从轻处理,小吕才慢慢张嘴打开了话腔......最后,胡文静与随同的合适成年人对小吕进行亲情教育,引导小吕今后一定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开始新的生活。

   “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更多的是痛心,因为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本是生活在家庭的爱护下,在学校的教育下健康快乐地成长,但是现在却在高墙铁窗里度过,我觉得这是我们社会需要反思的一个问题。”胡文静介绍,这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比较复杂,属于父母从小分开的单亲家庭,从小缺爱,也缺乏长者的管教,最终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胡文静表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很多是父母离异,或者是留守儿童,这种情况实施犯罪行为的比例较大。所以说,我们觉得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是至关重要,我们希望广大父母在家庭教育上,可以对孩子多点关心,多点呵护,学校也要加强教育引导,对每一个学生公平对待,不抛弃,不放弃。”

   胡文静始终把创新普法形式,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第一要务,带领“静姐”团队创立“三心理念”、“情景互动”工作模式,让“静姐”成长为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违法犯罪预防和全民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目前,让“静姐”成为岑溪市检察院普法一张靓丽名片,带动众多的社会力量申请成为“静姐”志愿者,参与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来。今年初,该院成立离退休党员“夕阳红法律服务队”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这些老党员开展反邪教、未成年教育法等普法宣传以及爱心帮扶等活动。

   近日,在岑溪市第三小学,胡文静联合“夕阳红党员法律服务队”开展送法进校园的巡讲活动。活动中,胡文静讲解几类常见的未成年易发犯罪类型,特别是接地气结合近期该市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件,深入浅出地以案释法,论述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距离犯罪有多远的问题,使同学们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真真切切地听懂、读懂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同时又从中吸取教训。

   “我参加了这次活动,受益匪浅,不仅懂得要知法,还要懂法,在校园里遵守学校的规矩,和同学们团结友爱,同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学生刘欣妤高兴地说。整个活动在热情洋溢的气氛中结束,老师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为她们填补了很多法律空白,以后也能从法律的角度教导孩子们如何保护自己。

开通跨省异地协作“帮教直通车”

   为了感化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胡文静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结合亲情倾诉,将法与德交融、亲情与爱心交融,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更好的回归社会。

   2017年,胡文静办理的一起犯罪嫌疑人赵某(作案时未满17周岁)抢夺一案时,发现赵某是在校高一学生,因其手机坏了,遂在手机店看售货员给其推销手机的之时,将价值两千多元的手机夺走,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按正常适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15天内就可以将该案起诉到法院。但是她发现赵某是一个在校高中生,如果直接起诉,将严重影响他的学业,因而特别谨慎对待。

   于是,胡文静抽时间围绕赵某进行了社会调查,了解到赵某家庭条件中等水平,父母靠打工为生,而在老师眼里,赵某是一个内向却好学上进的学生。经过对赵某的家庭情况、成长情况、在校表现进行充分调查后,她决定给赵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经过一次次的对赵某进行帮教,促使其加深悔罪认识,还向被害人阐释有关政策和法律,说明从有利于失足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需要全社会人人伸出手拉一把的意义所在。最后,被害人表示愿意谅解赵某,并提交了刑事和解申请书。

   如今,胡文静每个月都会收到赵某的来信,向她聊聊学习上遇到的困难和生活中的困惑,还提到因为这件事情和父母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了。看着一张张小小的信筏、一个个工整的字迹,她觉得她付出的都是值得的。

   胡文静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仅仅依靠检察机关一家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需要联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来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期间,她积极推动该市公安机关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提高了办案效率,业务技能和办案质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8315日,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莫某某(16岁)涉嫌盗窃案。经审查后,认定莫某某构成盗窃罪,但基于莫某某系未成年人且有自首等多个从轻减轻法定刑罚情节,封开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对莫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期。然而,莫某某及其父母均在岑溪市生活,这给帮教工作带来了难题。

   岑溪毗邻广东,山水相连。以往,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异地考察帮教时,可能会遇到距离远、帮教措施不完备、执行效果参差不齐等问题,不利于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现在的限制。为了打破跨省异地协作帮教 “藩篱”,今年5月,胡文静大胆积极探索异地帮教考察模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异地检察机关提出协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跟踪帮教、社区矫正、犯罪记录封存等请求的,协作地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予以配合”。

   很快,在检察长魏钟生的支持下,胡文静联合广东省封开县检察院探索建立跨省的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机制,封开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就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机制达成共识,并于528日共同签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建机制》。很快,胡文静联合封开检察院联合对上述一起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提供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促使其更好的回归社会。

   随着岑溪、封开两地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建机制》的签订,开启了粤桂两地检察工作创建了合作交流新模式,并为今后两地检察院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每位失足少年都是折翅的天使,要像医生对待病人、母亲对待儿女一样挽救这些孩子,让折翅的天使再生羽翼,追踪梦想!”这段深情的话道出了未检办检察官胡文静今后在未检工作道路上的责任和担当。





(李继远 于延华 莫菲婷 朱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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