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来源:岑溪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8-09-03 分享到:
8月20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此次公开判决的农村土地合同纠纷是原告糯垌镇塘坪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李根、李林于1998年6月份签订合同,由被告共同承包塘坪村的山林约500亩,承包期限为40年,承包总金额为20000元,租金每亩每年1元。而随着时代发展,现在承包山场的租金已经大大提高。塘坪村委会认为与李根、李林签订的合同与现在的情势已经明显不符合,并且面积与当年估算的也有出入,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将显失公平,损害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双方于2014年协商调解不成,遂起诉至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对该农村土地合同纠纷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现在山林的市场价已经达到50-80元,如果继续履行将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失衡,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和岑溪市承包金价格平均水平等因素,判决被告李根、李林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已经支付总承包金的情况下,判决按500亩总数计算,每年每亩增加承包塘坪豹冲山庄的承包金40元给岑溪市糯垌镇塘坪村民委员会,每年的承包金总计20000元应在当年的1月10日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