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12时17分许,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李某刚换上假车牌开车上路,便被岑溪交警截获,此时,距离李某交通肇事逃逸仅仅过去两个小时。
27日上午10时23分,李某驾驶一辆“粤H”牌号的小轿车从糯垌往岑溪方向行驶,在国道207线糯垌高速路口附近路段碰撞上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李某没有停车,直接往岑溪方向逃逸,现场群众发现后便报警。
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糯垌中队的值班民警接到处警指令后,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随后与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协作一起追查逃逸车辆。
通过取证,民警发现李某驾驶的车辆为一辆套牌车,且事故发生前李某眼见经过有监控路段疑是“特意”用手遮挡住脸部,这对破案增加了难度。民警们利用“天眼”一路追查嫌疑车辆的逃离路线,确认嫌疑车辆一路开进糯垌镇附近村里。随后民警发现隔一段时间在岑城镇古塘村有一辆与嫌疑车辆极为相似的小轿车开出,但车牌为桂D号,民警不放过一丝疑点,立即开车前往进行搜查追踪,12时17分许,在河口村路段将李某截获,面对民警询问,李某对自己驾驶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行为供认不讳,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后仅仅两个小时。
民警带着李某循着其逃逸的路线返回事故现场指认,并在岑城镇古塘村一山坡处找出李某撕烂并丢弃的假车牌,正是事故发生时小轿车悬挂的粤H号车牌,原来,事故发生后李某又换上了一副车牌,据了解,这辆小轿车并不是李某本人的。
11月5日,李某被岑溪市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林耀永 罗一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