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南渡镇高垌村一起村委会与村民小组之间的山场矛盾纠纷终成功调解。
事情起于2018年11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岑溪市南渡镇高垌村在对本村集体经济进行清理时,发现该村云龙冲山场自201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到2018年12月止均没有收到任何租金。
经了解,原来该山场以前一直都由本村高垌一组、二组村民集体承租用来种植竹子等经济作物,在201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高垌一组、二组村民小组“钻空子”,在村委不知情的情况下,既不主动提出继续签订承包合同,也没说要放弃承包该山场,更不交付山场使用租金。
鉴于此,高垌村村委会向高垌一组、二组村民代表提出:若高垌一组、二组村民集体愿意继续承包云龙冲山场40亩地,可在完善合同的情况下继续承包;若高垌一组、二组村民集体不愿意继续承包该山场,则要求高垌一组、二组在2018年12月25日前斩完山场地上的竹子等作物,还地给村委。高垌一组和二组村民代表则表示租金过高,不愿意继续承包该山场,但村委要赔偿他们种植在山场地上的竹子等经济作物。双方僵持不下,迟迟未能达成协商。高垌村委会遂向南渡司法所申请调解。
南渡司法所调解员在深入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坚持贯彻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调解原则,于2018年12月6日到高垌村村委召开矛盾双方代表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高垌一组和二组村民代表一直表示出“若村委不作出补偿,他们既不退出承包权也不交承包租金”的意思,还扬言要走法律途径,状告村委。
眼看案件就要陷入新一轮僵局了,调解员立刻叫停“面对面”调解,转而采取“背对背”式调解,分别与双方代表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双方的意愿以及了解双方能作出的最大让步。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既给他们普及合同法等法律知识,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同时,教会他们学会换位思考,不要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在调解员苦口婆心的调解下,双方代表都各退一步,达成了“完善合同继续承包”的协议。至此,这件“缺失”了6年租金的山场纠纷闹剧终得以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