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岑溪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一名身穿人民警察制式警服的男子走了进来,该男子在窗口部门坐下称来办理电动车上牌手续,车管所民警发现该男子虽然身穿警服但从着装规范到气质均不像是一名警察,民警随即对男子进行了询问,男子声称自己是南宁的警察希望车管所民警可以为他在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上给个便利,当民警进一步要求他出示警察证件时男子支支吾吾眼神闪烁并不能出示车管所民警及时将情况反馈给110指挥中心。
城中派出所(合署)值班民警前往现场核查,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孔某才交代自己所穿的警服、警号、肩章等是以前在街头购买的,之所以冒充警察身份到车管所办事就是为了图个方便以为民警会为他办事开绿灯。
经审查,孔某才对其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岑溪警方已依法对孔某才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收缴其警用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