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探照灯”守护“工业维生素”---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办案模式保障矿产资源安全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发布日期:2025-11-14 分享到:
在岑溪市连绵的群山中,藏着被誉为“工业维生素”的稀土资源,这关乎国家战略安全的宝藏,既是区域发展的绿色家底,也是检察机关司法守护的重点。近年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稀土资源保护置于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的高度,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营造矿业领域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力量守护国家战略资源安全。

利剑出鞘,全链条打击“黑色利益链”
“山脚下突然多了几顶帐篷,白天没人,晚上机器轰隆响,山土都被泡成了泥浆…”2023年10月初,一条群众举报线索,让岑溪市马路镇某山场的非法采矿窝点浮出水面。接到线索后,岑溪市检察院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及时与公安机关了解侦查取证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一场针对稀土盗采的精准打击迅速展开。
经查,以刘某为首的38人团伙,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用“原山浸矿”这种对生态极具破坏性的方式,在山场肆意盗采稀土。短短数月,16497平方米的山体植被被损毁,121.58吨离子相稀土氧化物被非法剥离,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2310万余元。
面对涉案人员多、证据链条杂的难题,岑溪市检察机关组建专项办案组,从涉案资金流向、矿产品运输轨迹、团伙分工细节等方面人手,逐一突破,梳理出完整的“采、运、销”犯罪链条。法庭上,翔实的证据、精准的指控,让犯罪嫌疑人无从辩驳。最终,该团伙成员均受到依法惩处。这起案件也成为岑溪市打击稀土盗采的“标志性案例”。
今年以来,岑溪市检察院已批准逮捕非法采矿案件11件23人,起诉5件16人,其中不乏涉案价值巨大的团伙犯罪。更值得关注的是,办案人员坚持“打伞破网”同步推进,深挖案件背后的渎职腐败线索,成功起诉1名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的“保护伞”,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司法修复,让“受损青山”重焕生机
“办理案件不能只打击,更要还山以绿、还土以净。”在办理非法采矿案件过程中,岑溪市检察院始终秉持“刑事打击+公益保护”的双重理念,既让违法者承担刑责,更让其付出“生态代价”。
针对刘某等人盗采案造成的生态重创,岑溪市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同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办案检察官多次邀请生态环境专家实地勘察,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生态损害,最终依法向犯罪团伙追偿生态修复费用。“这些钱不是‘罚款’,是给青山的‘疗伤费’。” 岑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莫火月说道。
如今,在追偿的1500余万元生态修复资金支持下,马路镇受损山场已启动复绿工程,挖掘机平整裸露山体,工人播撒草种、栽种树苗,曾经的“矿渣堆”正慢慢恢复绿意,实现了“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司法成效。
在追赃挽损的同时,法律监督的“探照灯”也始终亮着。通过对案件全流程审查,岑溪市检察院成功追捕4名涉重金属非法采矿案件的遗漏犯罪嫌疑人,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罪”,让司法公正贯穿每一个环节。

协同共治,织密资源“立体防护网”
稀土资源保护不是“独角戏”,而是需要多方联动的“大合唱”。岑溪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搭建起“线索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的常态化协作平台,打破了过去“各管一摊”的治理壁垒。
岑溪市检察院主动开展专项排查,发掘案源线索,成功监督立案一起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较大的非法采矿案件,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创新推出“检察建议+整改回访+源头治理”的闭环模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岑溪市检察院依法向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人防+技防”巡查机制--山区安装了高清监控,网格员定期巡山,群众举报渠道全面畅通,形成了“天上看、地上巡、群众报”的立体监管网络。
不久前,岑溪市检察院还联合乡镇地方政府开展“稀土保护法治行”普法宣传活动,将相关案(事)例“搬”到案发地附近的村庄。同时,结合案例讲解矿产资源法,解答“如何辨别非法采矿”“举报有什么奖励”等问题,让“保护稀土就是保护家园”的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山风拂过,岑溪的青山愈发苍翠。岑溪市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治探照灯”的作用,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更有力的法律监督,守护稀土这一“工业维生素”,为国家资源安全、绿色发展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