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寄哀思 英烈永铭记——岑溪市司法局赴李植华烈士纪念园开展清明祭祀主题活动

来源:岑溪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4-07  分享到:

青山不语,丰碑永存。2026年4月3日上午,岑溪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前往归义镇金鸡村李植华烈士纪念园,开展清明节祭英烈主题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

松柏寄哀思,丰碑铸忠魂。上午9时,全体人员整齐列队于李植华烈士纪念碑前,现场庄严肃穆。活动开始,讲解员深情讲述了李植华烈士的革命事迹:李植华,1906年出生于岑溪归义镇金鸡村,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岑溪早期农民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之一。他领导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在桂东地区播撒革命火种;被捕入狱后坚贞不屈,写下“国势险危民极贫,几曾革命可全身”的豪迈诗篇;1930年1月在率农军反击敌人的战斗中英勇牺牲,年仅24岁。他用短暂而光辉的一生,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默哀敬英烈,誓言践初心。听完讲解,全体人员神情凝重。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燕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向烈士默哀致敬,深深三鞠躬,并敬献花篮。随后,全体人员缓步绕行瞻仰纪念碑,表达对先烈的崇高敬意。仪式结束后,大家参观了李植华烈士纪念馆。馆内陈列着烈士遗像、遗物等珍贵物品,一张张泛黄的照片、一段段感人的文字,生动再现了那段浴血奋战的革命岁月。党员们认真观看,不时驻足沉思,从英烈事迹中汲取精神力量。

   

   

赓续英雄志,奋进新征程。参与活动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对英烈的敬仰之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以赤子之心践行法治信仰,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

山河无恙,永垂不朽。此次活动,不仅是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更是一场深刻的党性教育和精神洗礼。岑溪市司法局全体党员干部将继承先烈遗志,赓续红色血脉,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征程上砥砺前行,让英烈精神在司法行政事业的火热实践中代代相传、绽放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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