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养分不到五分一
岑溪工商局查处两起销售劣质复混肥料案
近日,岑溪市工商局在开展夏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了两起销售劣质复混肥料案件,对当事人梁某和黄某分别处以重罚,罚款8000元和6000元、没收不合格复混肥料共11.375吨。
今年5月,岑溪市工商局南渡工商所在对该镇某化肥农药门市部的两家分店进行执法检查中,依法对其销售标明氮13-磷5-钾7、总养分≥25%的某某复混肥料进行了随机抽样送检,经质检部门检验鉴定该批肥料的养分仅为氮4.1、磷0.1、钾0.5,总养分只有4.7%,还不到其所标注的五分之一,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明,该批肥料是梁某和黄某于今年4月份从外地购进,分别购进7吨和6吨,至案发时止,已分别销售0.375吨和1.05吨,分别获利90元和52.5元。鉴于梁某和黄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岑溪市工商局随依法对梁某和黄某分别处以罚款和没收相关货物的行政处罚。
(梁宣之 覃东章 贤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