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法院调解一起影响较大的医患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12-03  分享到:

 

保胎却遭误输堕胎药

 

岑溪市法院调解一起影响较大的医患纠纷

 

岑溪某医院一护士粗心之下,把一名妇女的堕胎药误输给另一名保胎的孕妇,产生医患纠纷。1127日,经过岑溪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医院自愿补偿被误输液的这名患者10000元并当庭兑现,这起在当地经卫生主管部门多次调解未果,闹得沸沸扬扬的医患纠纷总算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36日,覃某因怀孕3个多月前往岑溪市某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保胎。同月7日,同病房住进一名需堕胎的孕妇杨某。38日,覃某在输液当中感觉肚子疼痛,呼吸困难,再看输液瓶,才震惊地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不是本人的名字,而是同病房杨某的名字,陪同覃某的亲人马上报告,医院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胎儿安然无恙。312日,担心胎儿受影响的覃某要求终止妊娠,并即日终止了妊娠。事后,覃担心身体受到伤害,害怕日后无法受孕而遗恨终生,遂向医院方讨说法并提出巨额索赔。此案,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也多次组织调解,但终因双方分歧太大,一直没有结果。93日,覃某向岑溪市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请求判决医院赔偿其各项损失10万多元。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针对这起矛盾尖锐的医患纠纷,医院显然存在着过错,虽当场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但终究给患者造成了困扰、使其背负沉重的思想负担,医院对其过错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岑溪市法院民一庭本着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办案宗旨,努力做调解说服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互让互谅的调解协议。

                                              钟雨婷  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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