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落实廉洁司法举措新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8-03  分享到:

岑溪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程中,严格按照全国、全区和梧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法院的要求,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针,把公正廉洁司法作为重要抓手,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从筑牢思想防线抓起。该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地增强了干警廉洁意识,进一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其一是明确规定落实廉政风险责任状;其二是建立廉政文化展厅和文化长廊;其三是定期开设警示教育专栏。其四是通过学习法院先进模范,引导干警追求公正廉洁为民的目标,并邀请全区优秀法官到来作先进典型报告会,激发干警爱岗敬业、廉洁执法的荣誉感。

二是强化机制创新,从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起。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手段,结合该法院实际,不断创新机制以保障公正廉洁执法。制定了审判效率跟踪监督机制、案件质量考评制度、作风纪律督查制度、建立调解奖励机制,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和相关事项问责力度,实行干部任前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把廉政防范关口前移,防止司法腐败的产生。

三是强化监督措施,从提高监督实效做起。日常廉政监督的落实,按领导岗位、审判员岗位、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岗位分别印制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人民法院干警八不准”的内容在岗位牌背面,让每一位干警时时接受教育。探索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将个人廉洁执法情况也一并列入档案当中,干警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院党组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对干警纪律作风进行巡查,警钟长鸣。聘请市人大法工委、市政法委、市纪委等单位领导为院外部廉政监察员,重点监督法院干警廉洁执法情况,加强廉政建设监督。

通过不断落实廉洁司法新举措,该院干警违法违纪现象逐年减少,近三年更是出现没有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一些业务庭均做到无投诉、无信访、无发回改判案件。

(梁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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