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法院狠抓“三个司法”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8-05  分享到:

岑溪法院近年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 立足化解矛盾纠纷,按照“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和谐司法、廉洁司法”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三个司法”,在服务大局、科学管理、文明窗口建设、党组织建设、审判公开、科技司法等多个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抓好“能动司法”,努力为岑溪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社会问题超前预测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审判回访制度,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提供帮助。该院一直以来坚持对未成年罪犯圆桌帮教、定期走访和责成其每月向法官汇报制度,2010年更是推出向未成年罪犯发送生日卡的人性化管理帮教举措,切实维持和保证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率为零的多年记录。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功能,加强网络阅评工作,参与网络社会管理,健全和畅通网络宣传渠道,加强民意沟通,发挥网络阵地的积极作用。

二是抓好“为民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增强群众观点和群众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访工作领导,推行“首问负责制”,严格办案人员责任。上半年共接待来访132人次、来信9件;并采用电话解答、上门服务等方式,就行政执法的疑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人次;为解决告状难问题,进一步落实了司法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上半年对58件案件落实缓、减、免诉讼费150744元。上半年受理执行案件191件,执结140件,执结率73.3%,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提高32.6%,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和信访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民意沟通机制,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抓好“和谐司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建立立案调解制度,完善诉讼调解与执行和解及行政协调,完善诉调对接。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聘请退休法官做诉前调解工作,诉前和立案调解约占民商案件的18%,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减轻了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执行和解率保持在60%以上;行政协调100%努力做,成功率约40%。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探索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增进社会和谐。建立并强化基层联系点、巡回审判制度,推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案件速裁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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