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纪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8-18  分享到:

擦亮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

立案信访场所,是群众到人民法院参讼办事的第一场所,是法院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直接反映法院工作作风和司法形象。岑溪市人民法院通过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使每一个到法院诉讼的人都能直接感受到法院办事公开公正,使法院成为老百姓心目中最讲理、最文明的场所。

为了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为民、文明、和谐”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目标,近年来,各级法院纷纷建立了规模不等、条件各异的立案信访大厅,一些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已经卓有成效。岑溪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各方面的支持,20105月率先完成自治区高院下达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任务,同期,梧州市中院在该院召开两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现场会。76日,四个中心人民法庭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相继完满完成。岑溪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以十年磨一剑的进取精神实现了突破性质的飞跃。之前1,岑溪法院被区高院评为“文明窗口”单位,名至所归。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要的物质基础奠定之后,岑溪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重点将是健全制度,改进作风,便民利民,规范运行,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诉求,真正使窗口“亮”起来。

与时俱进谋发展

199811日,岑溪法院旧审判楼二层不足40平方米的前厅后房式一间办公室门头顶挂上两块牌子: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前为立案庭(面积约14平方米),后属审判监督庭。标志着岑溪法院推行立审分离制度,贯彻落实1997年最高法《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在立审分离实践方面岑溪法院尚属吃螃蟹之列。8月,经装修一楼大审判庭约20平方米的休息室,立案庭始与审判监督庭分离,人员仅三人,职责是审查立案、诉讼收费、信访接待,也允许办理诉讼案件。

19999月,全国法院立案工作认座谈会后,岑溪法院彻底实行立、审、监、执“三个分立”,立案庭对诉至法院的各种纠纷起着过滤作用,有效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20012月,籍借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责任制的落实,岑溪法院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大立案”,将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交由立案庭行使,职责比原来多了审判流程管理、诉前财产保全、第一道送达(即应诉通知和开庭传票送达)、排期开庭以及书记员的管理。地点为法院旧址门楼三间临街铺面装璜而成,面积达到120平方米,分为办公区、立案区和接待区,柜台式窗口服务,人员扩大到11人,占在编干警的13%,进行立案规范化建设,2005年成为全区法院系统第一批通过立案规范化达标验收的立案部门。20063月,为方便各业务庭工作的开展,书记员重返各部门,书记员集中管理从立案庭剥离。20072月,岑溪法院迁新址,立案庭设在大堂左侧,明窗几净,大堂内的接待区摆放着各类诉讼须知、墙上安装了电子滚动显示屏展示重大信息和排期开放庭,拓展了当事人的知情权。20101月,岑溪法院被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文明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社会矛盾凸显,诉至法院的案件突飞猛进,涉诉信访成为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为应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成为法院全局工作的亮点。2010年初,岑溪法院新一轮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提上日程,按照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和梧州市中院的部署,紧紧依靠岑溪党委领导,市政府拨款70万元将原来9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扩大至215平方米,划分为安检区、导诉区等六个区域,集导诉接待、立案审查等八大功能。同年5月份梧州市两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现场会如期在岑溪法院召开,自治区政法委领导及与会领导对该院的窗口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同年76日四个人民法庭已全面完成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岑溪法院在梧州市法院系统内率先完成院部机关和人民法庭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任务,成为窗口建设这项工作的标杆。

立案、信访职能部门的设置从无到有,办公场所从小到大,技术含金量从纯手工到智能化,服务从粗放到细微,变化何其大,但始终不变的是亲民、为民的情怀,从立案法官行动体现的对群众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

一枝一叶总关情

  立案机构一条龙实现便民、利民化 。2010720日,一个五十多岁的苏姓外来民工因被拖欠清理排污沟工钱问题和包工头发生纠纷到岑溪法院立案,要求支付工钱。乍到法院大门,因为从没到过法院,他很犹豫。这时,一个身穿法院制服文质彬彬的女导诉员过来迎接,问候并帮其导诉到立案大厅的立案窗口,进行立案咨询、立案、分案、排期、交费等活动,不到10分钟就立上了案件。得到告知可能近日将通知对方进行立案调解,有望很快解决纠纷,他语无伦次反复道谢,说想不到法院立案这样便捷。这样的场境日日上演,只是当事人换了面孔。 通过创设一条龙机构的设置,该院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基本上能较好地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确定主审法官、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当天拿到开庭传票。快速、高效、便民。财产保全也基本当天完成,避免因操作不专业且时限较长给当事人造成恶意转移财产的机会。复杂案件三天内完成,保全成功率在90%以上,为案件的后期执行创造了条件。当事人反映,现在到岑溪法院立案机构设置非常合理,打官司不发蒙,一看就明白,在立案庭一切都办利索了,只等开庭,真是省时、省力、省心。

   细节设置便民,工作热情服务到位彰显亲民性 。对年老、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起诉,预约上门立案。并在网上开通异地立案邮箱,公开信访举报电话。设立便民电话,专供当事人使用,方便当事人对外联系,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延伸服务人性化,实行导诉员导诉制,引导当事人办理相关立案手续;设置电子大屏幕,滚动播出开庭公告、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司法救助规定等;公开陈列“举证须知”、“申请执行须知”等11种诉讼材料,供群众自由取阅;墙壁悬挂当事人诉讼需知、立案条件、立案程序、岗位责任制、诉讼费用收缴办法等内容,让当事人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增加其对法院的监督;设立特殊群体专门接待室,专对军人及家属、外地民工、孤寡老人、特困户、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起诉的案件,给予相应司法救助与人文关怀,使其切实感受到法院的亲民、爱民、护民的为民情怀。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置了供当事人使用的书写区、诉讼引导、阅读报架、等待区等;配置公用电话、桌椅等设施,提供传真、复印、文具借用、老花镜、饮水杯等服务;设置监控、安全及消防、防爆等设备。为涉诉群众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在服务细节上,不断完善咨询查询、导诉服务、立案接待、信访申诉、调解、司法救助等功能,严格落实挂牌上岗、办事公开、便民利民、首接责任、判后答疑等15项制度。在具体的接待工作中,工作人员着装上岗,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咨询,文明接待来访群众,做到“熟人与生人一个样,首次来与多次来一个样,当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多元调解并举,和谐化解纠纷。7月,沙糖桔收获季节,一位果农心急火燎到立案庭称劣质农药使其部分果树枯死、歉收,要告卖农药的。岑溪法院当即启动诉前调解,通知农药销售者来调解协商,还达成了协议,只是果农在收赔偿款前反悔,案件后来进入快立快审绿色通道。一对时尚的年轻夫妻因闪婚,因性格不合到来办理离婚手续,立案法官经严格审查,半小时让他们实现了闪离。一90岁老翁因房屋和赡养问题状告其近70岁儿子,立案的人民法庭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并恭请老人住所地人民调解员、街道办事处主任及有威望的簇老一起进行调解,融情于法、法理交融,让老人安心颐养天年。案件的审理也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目的。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案经两审法院审理,二审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但一方当事人不服,岑溪法院先是判后答疑,然后带案下访,最终上访者服判息诉。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司法职能,快速解决民事纠纷,最大限度利用并节约审判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岑溪法院在今年继续开展去年全区法院的“调解年”活动,在遵循审判规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立案调解中心调解机制,促使立案调解速裁高效化。 一些案情较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均到庭且争议不大的案件,由立案组立案后的当天直接进入立案调解中心进行速裁,速裁的期限为三天。对于调解不成,立案调解形成的有关材料随卷宗一并移送相关审判庭。如果案件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即使调解不成,也可以径行判决。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前移,实行诉前调解,专门回聘一位审判实践经验丰富、富有调解技巧的退休法官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并协助判后答疑工作。对诉前达成的协议及时转到立案庭确认并出具调解书。此外,经多请示、汇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成立多元调解网络,法院一些复杂案件、涉诉信访难题可以通过多元调解渠道促进矛盾纠纷的缓解或平息。收到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岑溪法院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多元调解方式有效化解了近20%的案件,为相关业务庭法官减轻了办案压力,为全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提供了便利。

                                                     (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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