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司法为民服务到抗洪救灾第一线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9-02  分享到: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岑溪法院作为梧州中院推荐参评全国优秀法院的基层法院,在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五化”法庭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等走在了全市乃至全区法院的前列。在今年六月梧州的抗洪救灾中,该法院更是将服务人民,司法为民的工作延伸到了救灾的第一线,深得人民群众好评。

62日的强降雨造成岑溪市岑城镇的冲水库溃堤,山洪滚滚而下淹没大量农田、冲垮民居,直接经济损失惨重。当日,中央新闻对灾情进行了报道。防洪、救灾成了岑溪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市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工作督查组。岑溪法院院长张光霖担负该市赴糯垌镇抢险救灾工作督查组组长。在这激情而暴虐的六月,该院自觉紧紧围绕岑溪市委、市政府的防汛救灾中心工作,启动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派出12名干警全力以赴扎实服务防汛救灾。张院长深入到糯垌镇黄堂、古淡、古兰等三个新农村建设挂点村和该镇受灾最严重的龙母村察看了解灾情,进行慰问,帮助协调古兰村解决公路排水道堵塞导致冲毁村道的困难;法院党支部组织党员义工深入到重灾区南渡镇社垌村献爱心,向灾区群众宣讲法律常识,指导村干部化解因灾害引发的各种民事纠纷,帮助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送上爱心大米1500多斤;组织全院干警向灾区捐款,同时,单位也已向灾区捐助10000元;张院长还带救灾工作督查组成员深入安全隐患防范一线,对地麻村小学、三兴村榃兰水库、黄堂村石峡水库、大地村岭水塘工作人员值守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该院强化能动司法、全方位拓宽服务渠道的措施和方法,取得了突出成效,得到了岑溪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68日下午约六时,岑溪市水汶镇某村村民小组长聂某某听从镇政府防汛救灾工作人员的招呼,跟随镇政府车辆到该镇贵福塘大塘处理险情,在给大塘排水之后走在塘堤上时突发心脏病瘫倒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向镇政府索赔末果次日具状大隆人民法庭。大隆法庭的法官们特事特办,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之急,便民、亲民、爱民,为政府排难解忧、为痛失亲人的妇孺争取合法权益及时实现,用平实的行动谱写了一曲和谐司法、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赞歌。大隆法庭法官们默默奉献的作为,让人叹服并深受感动。

案情就是命令。死者家属是妇孺,家庭痛失顶梁柱何其不幸,向镇政府请求赔偿,镇政府认为死者死亡系突发事件,虽表示同情,但表示对死亡没有任何责任,不愿意赔偿。尸末入殓,死者家属欲采取聚众上访行为。法庭受理案件后,先稳定原告的情绪,使其打消上访解决问题的想法。这边马不停蹄向镇政府送达应诉通知、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征求被告是否当即审理的意见,镇政府因防汛救灾工作安排的需要,要求将开庭时间定在下午六时,得到法庭准许。这在岑溪法院史上将开庭审判时间定在法定下班时间的可是头一回。期间,法庭还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到镇司法所沟通、找来死者家属所在村的审判事务联络员以及死者家属信得过的村里德高望重的族人做先期调解工作,为傍晚的开庭审理工作和调解工作作充分的铺垫和准备。傍晚,庭审如期举行。尽管对死亡责任问题争议大,因为有法庭先期的“起诉调”、“送达调”、“庭前调”等有成效的调解工作为基础,庭审调解工作从情、法、理甚至民俗习惯入手,进展顺利,原告基于对法庭的信任和出于亲人入土为安的考虑,主动降低了赔偿要求,被告也能正视自己在事件中的责任,听取司法所的法律意见,对法官的辨法析理和敬业精神表示折服,赔偿数额逐渐接近,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镇政府并当即给付。

岑溪市委、市政府对法庭特事特办、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快速办理敏感案件,将纠纷化解于当地、在萌芽状态,没有引发上访、闹访事件的工作表示高度赞扬。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自觉服务抗洪救灾大局,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受到了各级好评。

                                     (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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