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结合案件评查活动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9-06  分享到:

日前,根据上级对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的安排部署,岑溪法院经自查及市中院案件质量抽查各类案卷125件,其中刑事21件,民事51件,商事18件,行政6件,执行27件,审监2件。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发现了不同程度地出现实体处理、程序方面和案卷装订方面等问题。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经自查及中院复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岑溪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曾先后三次专门研究检查中反馈回来的问题,制定了严厉的整改措施,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

一是针对干警中司法指导思想不平衡的问题。该院坚持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做到每周五下午组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加强系统的理论学习,同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针对《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13种行为和五条禁令,初步形成了违法违纪监察制度。严格落实以纪检组为主,办公室、政工科配合,对各庭、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纪干警严肃查办。针对过去群众反映该院个别干警裁判不公的一些现象,研究制定了法官庭审行为规范,统一规范了法官开庭时的着装、行为、语言、表情、态度以及对意外情况的处置等。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方式、方法不当,使当事人对法官司法公正的怀疑。

三是针对在司法检查中发现的案卷装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该院研究制定了《诉讼文书归档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入卷材料的质量要求,排列顺序,特殊材料的处理方法,页码的编法,装订线的要求,孔距及位置,物证袋的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四是针对判决书制作方面存在的事实不清、说理不明、漏项、错字等质量不高的问题。该院讨论制定了法律文书制作要求。从文书的起草、审核、认定事实的写法、证据认定的几种情况、打印的标准以及必须返工的几种情形,都进行了严格规范。 

(梁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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