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和职能,真正提高基层法院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岑溪法院能动司法紧贴自身实际,制定了详实的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一是坚持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耐心答疑。该院热情接待所有来访来诉群众,做到笑脸相迎,暖茶相待,内心倾听群众诉求,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要办理妥当;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帮忙联系相关部门,并告知来访来诉群众应到哪部门办理,总之,要让来访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力促和谐。在认识上,该院全体干警深知调解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社会基础,符合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和心理特征。历来主张“谦让”、“以和为贵”、“有时好商量”,竭力避免争讼,发生纠纷大多是在平等、有好的氛围下进行,不得已才到法院进行诉讼。其实很多纠纷并不是很激烈的矛盾,如果法院一判了之,确实省事省心,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可能会因此而埋下心结,甚至反目成仇,不利于解决纠纷。调解不仅需要很高水平的司法能力,还要掌握调解技巧,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把握时机。该院充分借助外界社会力量如司法所、村(街)委、村中族老发挥其调和作用,大隆法庭与乡镇联动成立了诉讼事务室,各中心法庭与人民调解员建立了人民调解机制,法院同时和司法局制定了人民调解联动制度,力争将调解工作贯穿司法过程中,从而有效化解纠纷矛盾。
三是坚持主动调查,查清事实。该院要求法官认真学习领会民事诉讼法及证据的相关规定,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切实做好依职权调查取证工作。不能简单的理解“谁主张谁举证”的理论原则和简单的举证规则,应根据案情,秉承着责任之心,主动依职权调查清楚事实,揭开事实的真相,让当事人胜败皆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延伸服务,排忧解难。该院在做好审判工作以外,对职责之外的事情也尽力为群众服务,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周末大接访活动,刑庭、法庭到辖区各中小学以案说法,送法到校园。通过延伸服务,主动找民政、扶贫、还有司法救助等部门反映情况,09年以来,已有4件案件获得司法救助。
(梁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