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坚持每季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制度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9-29  分享到:

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年”和“百万案件评查”两项活动扎实开展,岑溪法院每季度均对本院当季审结、执结以及被中院改判的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并形成专题汇报制定应对策略。

该院第三季度评查对象重点为本院审结、执结以及上半年被中院改判的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共31件。对照案评标准,从案件的案由定性是否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理结果是否恰当、法律文书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有错漏字及案卷的装订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评查。

一方面,敢于揭短亮丑。此次检查,虽然被检案件总体质量较为理想,但是亦存在以下问题:程序方面:1、送达法律文书方面,有些送达回证未写明送达人、送达地点,留置送达的法律文书未注明签收人与被送达人的关系,无法确定是否已送达被送达人;2、有的案件只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没有受委托人的出庭函;3、个别案件存在先收费后立案的现象。

文书方面:1、笔误,如将“民法通则”写成“民事通则”;2、格式,非属法律的例外规定的特殊案件未经法院的调解书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而告知当事人签字即具法律效力;3、对当事人的时效抗辩主张未作分析评判。

案卷方面:1、部分案件未详细填写“流程管理情况表”;2、封面日期填写。

另一方面,整改措施到位。

一是各业务庭应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区高院下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并认真对照该标准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

二是认真逐项填写好案件流程管理信息表和送达回证,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三是案件主办人及庭长要严格把关,加强对书记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是规范地制作法律文书,主办人与书记员应认真核稿,避免笔误。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已经在全院进行通报,法院党组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正职领导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就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策略,务求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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