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多举措强化司法服务民生功能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3-16  分享到:

服务民生是人民法院执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的工作“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岑溪法院积极响应号召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从司法理念、方法和作风三个维度强化司法服务民生功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理念维度:大力弘扬服务民生司法观

走进岑溪法院立案大厅,呈现在眼前的是215平方米的立案信访窗口。在这个宽敞明亮的空间里,现代化服务设施一应俱全,群众来访、立案都有专人负责接待。群众等候立案时,可以自由查看各类诉讼告知材料,进一步了解维权的相关知识,或通过电视收看法治节目,或通过电子屏幕了解法治动态。走进立案信访窗口,就像走进自己家里,在无拘无束中便能获得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群众都连声称赞这里的法官“热情、亲切”。立案信访窗口成为岑溪法院弘扬服务民生司法观的大舞台。

据悉,该院的四个人民法庭也全面建成了立案信访窗口,在梧州市法院系统内率先完成院部机关和人民法庭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任务,成为窗口建设工作的标杆。自此,岑溪法院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通过各个法庭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二、方法维度: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性

岑溪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通过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发送司法建议等一系列司法实践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岑溪法院一贯秉承“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能动地做好调解、协调、和解文章。经过不断努力,一个由法院、镇司法所、村级基层调解组织、妇联等各相关部门参与联动的多元化调解机制逐渐成型并得到完善。与此同时,调解工作的触角也延伸到从立案到诉讼终结的全过程。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置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工作。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调解工作并未因为成绩的取得而停止创新的脚步。紧接着,该院大隆法庭探索建立了审判事务联络员制度,将解决矛盾的功能再度前移。

针对金融危机后经济有所回暖的经济形势,给社会发展在法律层面上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透过审判工作发现和分析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及时把握化解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的主动性,向市委、政府提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确保该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意见》,从不同方面阐明如何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得到市委好评。

三、作风维度:牢固树立司法亲民形象

岑溪法院注重队伍作风建设,要求干警在办案中从态度、语言和方式方法等多方面入手,树立司法亲民形象。

在岑溪法院立案信访窗口,有关办案人员日常工作用语的规定贴在显眼位置,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都认真贯彻执行,严格做到礼貌用语,摒弃禁用语言。群众一进法院大门,就能感受到浓浓的司法亲民氛围。

亲民作风还体现在法官们时常进行的下乡办案、带案下访和法制宣传活动中。不久前,岑溪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诉安平镇富宁村委会、第三人彭某林业合同案件。该案案情复杂,取证困难,当事人矛盾较大,双方关系一度非常紧张。为使案件纠纷顺利解决,承办法官两次下乡进行勘察和调解力促案结事了。下乡办案对民庭法官来说,是家常便饭的事。尽管很辛苦,但一有需要,法官们总是二话不说,拔腿就走。真正杜绝了坐堂问案的衙门作风,树立了深入群众,服务民生的亲民形象。

(余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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