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庭前妥善调解两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3-17  分享到:

315,岑溪法院审理的严坚、吴享艺与被告郭波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两案以调解结案。

201097,原告严坚经过归义镇新圩街英群快餐店时,两被告怀疑原告损坏其快餐店遮阳布,遂对原告严坚进行殴打。见此情形,原告吴享艺(严坚母亲)上前劝架,也遭殴打。结果,两原告严坚、吴享艺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被送至岑溪市中医院治疗。今年214日,严坚、吴享艺分别起诉原告郭强、郭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法院依法受理了此两案。

为了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及书记员急事急办,多次进行庭前调解。为防止原被告相互指责、激化矛盾,引发不安定因素,法院还多次对原被告分别进行调解。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宣讲法律,对原被告进行教育和引导,双方均承认各自的过错,两被告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两原告也愿意承担部分责任,随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郭强、郭波当庭履行,赔偿原告严坚、吴享艺8000元,两起人身损害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李思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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