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4-25  分享到:

岑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检察机关顺利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较好地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得到了该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保障投入,优化检察机关监督服务环境。为进一步促进该市检察院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水平,加快“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步伐,营造现代化、便捷化、高效化的工作环境,高质高效服务于社会,岑溪市政府十分重视检察院办公办案装备的建设和完善,多次将关事项提到市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着力解决各种难题。一是财政经费有保障,两年来正常预算年人均达3.6万元;二是增加支付购置维稳、检务设备114万元,其中支付63万元基建经费建设检察院检务中心,该项目已于201086日竣工交付使用,促进了检察院各项工作进一步现代化。同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制度,通过完善有效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全面配合诉讼监督工作,优化社会法治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强化队伍建设,为配合诉讼监督工作打牢基础。为进更好地配合检察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岑溪市政府十分重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提高。通过培训、座谈会等方式,要求执法人员达到熟悉掌握、正确领会、合理应用法律的高度,打造一支高素质、靠得住、行得通、群众信得过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有效地管理社会和配合检察诉讼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持。

部门配合,提高检察院诉讼监督效能。岑溪市政府努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促进检察院监督执行力的进一步加强。2009年以来,该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受理20件,其中维持6件,撤回申请13,中止复议1件。在“三大纠纷”调处方面, 该市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才资源优势,成立了“三大纠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由法制办对“三大纠纷”实行审查,确保每一个裁决案件的合法性。同时在调处方法上探索新途径,运用新方法,引入听证程序,着重协商结案,慎用行政裁决,确保诉讼监督工作在阳光下进行。2009年至2010年“三大纠纷”案裁决22件,调解达成协议2件,勘踏现场44次,审结案件均在法定的60日内审结。

积极联系,加强交流密度。为促进诉讼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注重加强与检察院的协调沟通密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检察院进行工作交流、了解。针对具体案件,负责出庭应诉的部门认真对待,积极与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具体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提供有效的材料;在面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时,多次前往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支持、协助检察院查清事实,在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的同时,争取检察院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促进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黄锦铨  陆灿升 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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