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防治结合化解涉诉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6-02  分享到:

岑溪法院依据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治理涉诉信访案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一方面,积极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案结事了,推进能动司法上下功夫,将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努力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大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有效化解旧纠纷,避免激化矛盾,产生新的纠纷。

岑溪法院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地审理每一起案件,尽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情节显著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民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促成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执行工作中,建立多样化、全方位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同时,对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予以救助。一系列举措的推出有效防止诉讼案件转化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除了加强审执工作,该院还积极推行能动司法。对社会矛盾突出问题,涉及群体性案件等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强化诉前调解,启动联和调解机制,使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

对于进入信访渠道的诉讼案件,岑溪法院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化解涉诉纠纷。首先,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亲自接访,推行带案下访,积极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再次,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定期督办。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防治结合的工作方法在推动涉诉矛盾化解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近年来,我院信访总量逐年下降,涉诉信访工作初步形成良性循环。今年以来,一批信访“骨头案”得到实质性解决,截至目前,无一例因干警枉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群访、越级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余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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