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高度肯定公安机关配合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6-07  分享到:

从岑溪市公安局向市人大常委会的汇报中获悉,岑溪市公安局为了支持和检察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同时,还在四个方面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此举获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一、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的案件应该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而不要以退回补充侦查后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释放犯罪嫌疑人。

二、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区公安厅出台了《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12013年)》和《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决定》,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完善司法监督工作机制,该局研究制定了《岑溪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公检法机关联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机制的意见》,建议检察院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联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我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对刑事案件执法办案期限的监督力度。为了从源头上杜绝超期羁押的现象出现,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地保护办案民警。建设检察院的监管科对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的办案期限予以事前监督,在期限届满前主动提醒办案部门,确保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办案民警。

四、聘请检察官培训民警。就办案程序、固定证据、提高审讯技巧、提高审讯水平,从诉讼审判的角度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徐伟翔 黎锦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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