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成功调结一起因房屋倾斜引发的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6-09  分享到:

近日,一起当事人历经多次上访的案件在岑溪法院民一庭法官的主持下成功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对法院处理结果皆表示满意,实现了案结事了,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初,黄某为其位在岑溪市湖溪街的宅地建房安装一楼模板时,发现根本无法安装。后经委托岑溪市创益工程测绘公司观测得知原因为邻居甘某的楼房墙体向其邻接宅地方向倾斜了11.1厘米。黄某遂找到甘某协商解决,但甘某认为自己的房屋属于合法规范建筑,不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恰恰是黄某开挖基础、打桩不当的行为导致其房屋倾斜,反而要保留诉求黄某赔偿的权利。由于双方协商不下,黄某先后到岑溪市建设局、房产局、信访局等部门上访要求有关领导帮忙解决与甘某的纠纷,但虽经相关部门主持双方协商仍未果。无奈,黄某向岑溪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甘某拆除其2楼至8楼房屋的墙体。

2011210,岑溪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告知双方需委托省外机构鉴定,同时需预交鉴定费用,鉴定成本颇高。面对昂贵的鉴定费用,双方都有协商解决的诚意。岑溪法院民一庭法官遂联系有关观测人员再次对甘某的房屋进行观测,得出了甘某的房体已稳定不再出现倾斜现象,不会危及黄某房屋安全的结论。法官即告知黄某——甘某房屋倾斜原因未经鉴定是无法确定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动员其变更诉讼请求,建议其将原要求甘某拆除房屋墙体改为由甘某补钱给黄某自行加固相邻墙柱。这既可以进一步加强黄某房屋的安全,同时也避免了甘某拆房屋墙体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情况发生,大家都达到双赢目的。最后黄某、甘某双方均听从法官的建议进行和解,黄某也体谅到甘某的家庭经济困难,由开始要求较高的补偿数额到最后仅要求甘某补偿人民币10000元,作为其加固相邻墙柱等安全补救措施用,不足部份再由其自己解决,黄某也表示对此纠纷不再向甘某主张其他任何权利。近日,黄某、甘某先后签收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冰释前嫌,矛盾得以解决。

                                      (岑溪法院   胡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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