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从2007年开始推行优秀案例报告制度,作为一个审判经验总结与交流平台,每年举行一次,主要由民事、行政、刑事及执行等各业务部门自主推荐优秀、典型案例报院审监庭初审,再由审监庭将择优评出的案例报分管院领导审查,分管院领导择优评选报院长批准后,由案件主办人在案例报告会上就该案受理、审查、审判、亮点及办案心得等以报告的形式与其他法官作以交流。届时均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报告会并请他们进行点评,并将相关做法上报中院。近日,市中院院长卢上需对岑溪法院优秀案例报告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
卢院长肯定指出:优秀案例报告的做法是岑溪法院的首创,并一直坚持下来,这是加强审判经验总结交流,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方式,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审判部门学习借鉴,为今年文化周的全市法院优秀案例报告会做好准备,促进全市法院司法水平,全面推进“争创全区模范、进入全国先进法院行列”工作。
(佘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