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溪法院少年法庭各项建设均已完成,正等待着第一槌的敲响,让辖区的未成年罪犯成为新审判形式的受益人。
建成少年法庭,实行“圆桌审判”,是岑溪法院继推行非在押未成年罪犯每月向法官报告制度、法官每季度上门服务制度、给未成年罪犯寄送生日卡制度、庭审前社区调查制度后的又一重要举措。由于少年法庭一改过去法官高高在上和威严、严肃的氛围,减少未成年人紧张感,未成年人也就没有抵触情绪,可以在轻松平和的氛围中实现“寓教于审”。同时,少年法庭的投入使用也将有利于法院积累工作经验,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覃显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