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诉前联调化解刑事自诉侵占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6-16  分享到:

一当事人拒不交还其保管的村民小组集体款项,被村民小组诉至岑溪法院糯垌法庭。法庭联合村委会启动诉前联调,劝说当事人自愿交出钱款,化解了双方的纠纷,维护了村民小组的合法权益。

19968月,岑溪市安平镇尖峰村第五、六生产组将村组集体所得承包款12000元交由2个村民分别保管。其中,袁某东保管8000元,袁某文保管4000元,保管者立下收到村组的款项的收条。此后,袁某东一直拒不交还。今年5月,村民小组向法院递交民事状,诉请保管人退还钱款。后通过咨询法官,为了震慑被告人,同时避免民事判决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改为递交侵占罪刑事自诉状。同时,在承办法官的提议下,村委会干部带领村民小组组长、村组内在家的户主共同上门去,劝说袁某东退款,争取在庭外化解纠纷。经过法庭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袁某东已将保管之款交还村民小组,一场纠纷自此化解。

糯垌法庭负责人表示,诉前联合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是当前该庭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上述案件的成功调处,更加坚定了法官通过联调达到“无讼”目标的司法追求。

                                 (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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