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6-24  分享到:

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岑溪法院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服务集中执行一批“老赖”、制作电视宣传片、公告 “限高令”、严格执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等形式,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反规避执行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61日至今,共执结案件23件,其中执行和解达22件。另外,专项活动开展后,已有4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局了解有关法律问题,表示将制定计划逐步履行完毕相关义务。

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63日上午,该院执行干警上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开展反规避执行宣传活动。宣传的重点为规避执行的六种常见方式、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十项措施、规避执行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了宣传资料200多份,现场解答了20多人次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同时岑溪法院还通过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网站有专栏的方式扩大宣传活动,营造声势开展反规避执行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切实了解规避执行的危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员规避执行行为;让被执行人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从而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展示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决心。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一批老赖。采取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的方式,强势推进执行工作。先由执行小组按照常规方法开展执行工作,对顽固的“老赖”则集中力量,各个击破。6月份,该院抽调执行局、法警队人员组成强大的执行队伍,对一批规避执行的“老赖”案件进行集中执行,严厉打击其规避执行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对集中执行工作进行了全程录像,适时进行报道,提高震慑力。集中执行行动共对8件案件的“老赖”进行了一次集中执行,现场搜查了2件案件被执行人的住所,搜查到现金2万多元,对不愿配合的1名被执行人进行了传唤,并召集了4案件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协商,力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公告“限高令”。 69日,该院通过媒体公布了针对那些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消费限高令,送达相关单位并在公共场所予以张贴。公告中规定了在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有“乘坐飞机、软卧列车、三等以上舱位轮船等交通工具”等八种高消费行为,以及被执行人违反规定实施限制消费的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力求尽最大可能地发动社会公众对其行为进行监督,从而给这些“老赖”一定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制作电视宣传片。充分依靠辖区新闻宣传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电视台播放为期一周的宣传教育短片,切实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强化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理念,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树立司法权威。

严格执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610日,该院通过媒体发布了一份载明执行案号、被执行人名单和地址的公告,限令冯小平等三十位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到法院执行局申报财产情况并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并且不得有违反“限高令”规定行为。自公告发布以来,已有多名被执行人向该院进行了财产申报。同时,该院还严格执行财产“五查”制度,对那些申报不实,不主动申报的,一经查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措施,并依法从重进行处罚。

下一步,岑溪法院将继续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报告开展专项活动情况,争取支持,接受领导和监督。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的《关于在民事执行中反规避执行的若干问题意见》、《关于在民事执行中适用拒执罪的若干问题规定》、《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若干问题规定》、《关于在民事执行中适用悬赏举报制度的若干问题规定》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创新反规避执行形式,大胆探索新的执行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不断提高,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覃显芸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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