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法警严格履行安检职责有效防止突发事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7-15  分享到:

岑溪法院法警大队认真履行安检职责,有效维护法院安全和正常审判秩序。714日,法警吴汉才在安检过程中查出并没收旁听人员携带的凶器,成功防止了一起突发事件的发生。

当日9时许,吴汉才对旁听人员骆某进行安检。X光机检查后显示,骆某随身携带的包里有一条四十公分长的自来水管,这引起了吴汉才的警惕。他一边密切注意骆某的行为举止和面部反应,一边使用金属勘测仪认真细致地对骆某身体进行安检,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藏有凶器的部位。在骆某身体裤袋部位,手持金属勘测仪发出了“嘀、嘀、嘀”的响声,用手触摸,形状似刀。吴汉才赶紧将骆某控制住,并从其身上取出可疑物品——一把弹簧刀,然后立即将情况汇报法警大队梁凤绵大队长。

经了解,骆某是民一庭某案件的原告之子,到法院参加该案件的旁听。其辩称携带水管及弹簧刀作防身之用。依据有关规定,执勤人员对其携带的水管一条和弹簧刀一把予以没收。

为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梁凤绵大队长紧接着就上述情况通知民一庭领导,提醒办案法官做好防范措施。并要求值庭法警密切注意骆某及其父亲的各项举动,切实维护庭审秩序,至庭审结束,有效防止了一起突发事件,保证了此次庭审正常进行。

事后,梁凤绵大队长要求全体法警在安检过程中,提高警惕,对进入法院的人员认真仔细地进行检查,特别提出如骆某再次进入法院,除认真细致做好检查外,还要及时报告队领导。

(吴佩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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