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为失足孩子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7-20  分享到:

岑溪法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进一步健全未成年罪犯档案为切入点,实行庭前社会调查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制度、宣判时教育制度、审后帮教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创新举措,逐步形成一套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审判模式,全力为失足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积极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两年来审判的未成年罪犯中再犯罪率为零。

以人为本,创新未成年案件庭审模式

庭审前,对未成年被告人家庭状况、受教育情况、平时表现、个人性格及犯罪后的心理状态等情况的调查了解工作,按规定交由所在社区矫正机构来完成,将“社会调查报告”引入法庭审理阶段,作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量刑参考。这样更有利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目的、动机的了解,以及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矫正。法官在庭审前坚持“三见面”,即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老师或同学见面,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做到庭审有的放矢,确保庭审质量。在庭审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不戴刑具,实行圆桌审判,坚持使用规范圆桌审判用语,全面推行适合未成年身心特点的温馨审判方式。

全力挽救,创造未成年罪犯成长环境

该院少年审判法庭有多幅帮助未成年罪犯正确认识自我,鼓励其勇敢面对未来的“法官寄语”。以此为代表,庭审环境格外注重营造健康积极的氛围。该院还为每位未成年罪犯都建立帮教档案。对未成年罪犯从判决生效开始到刑期或缓刑考察结束,进行刑罚执行期间的全程跟踪、帮教、回访情况,设立台帐造册登记。案件宣判后,要求法官每个季度上门回访,了解未成年罪犯的生活、学习情况,尽全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未成年罪犯生日到来之日,向未成年罪犯寄送生日卡,鼓励、鞭策、教育、感化未成年罪犯,促使其更好的改造,激励其奋发向上,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早日回归社会。

未雨绸缪,积极预防控制青少年犯罪

该院经常深入校园,与学校等教育部门一道做好青少年犯罪的教育防范工作。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册、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法制讲座注重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法院法制宣传的“常态性”、“互动性”、“生动性”、“生活性”,教育大家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通过以案说法、现场互动交流为听众答疑解惑,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学校、家长、学生反映非常热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法官共到中小学上法制讲座6,受教育人数逾万人。

(余祥鹏)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岑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