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妇女儿童维权体系纪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7-27  分享到:

延伸审判职能 构建维权体系

 

为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给妇女儿童维权构筑坚固的司法防线,岑溪法院充分利用和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采取多项措施,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为诉讼主体的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惩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09年以来,岑溪法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民事案件508 件,其中涉及扶养权 102件、财产分割 107件、孤儿权益 139件、非婚生子女权益39件、留守儿童权益36件、老龄妇女权益55件、家庭暴力30件;审理相关刑事案件共102件,其中强奸案26件涉案29人、拐卖妇女儿童案21件涉案55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3件涉案3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8件涉案108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且得到了各方肯定,如2010年,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了岑溪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刑庭李秀敏法官被评为梧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个中心:立足审判职能,倾力推动维权

着力打造维权绿色通道,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最大便利,与此同时,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优先督促履行,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的涉诉妇女儿童,经批准可以减免诉讼费,确保其合法权利及时得到维护,实现其在司法救济方面事实上的平等。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岑溪法院在处理涉及到非婚生子女抚育费、探望权的案件时,充分考虑保证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尊重母子女间的骨肉亲情感受。如苍梧县李姓女子到岑溪市归义镇(岑溪农村重男轻女思想仍然根深蒂固)某石材开发区务工多年后,与石材老板陈某产生感情并育有一子。东窗事发后,未生育有男孩的陈某之妻要求陈某将该子转由她自己抚养,并以补偿人民币40000元给李某为条件逼其永远断绝与陈某及所生儿子的联系。李某无奈只好含泪领“买断”骨肉情的补偿款去了广东务工。半年后,小李以日夜思儿心切、身心疲倦为由及自愿退还40000人民币给陈某为条件向岑溪法院诉请变更孩子抚养权,但只得“独苗”儿子的陈某及家人哪里肯依。看双方争执不下,法官联系双方亲属进行调解并建议由双方争抢抚养权变通为由李某定期、定地点和定探望方式探视小孩的做法及不退还人民币40000元的方案解决。最后,双方接受法官的建议,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双方都皆大欢喜,为此母子情感得到了尊重,保障了李某身为一个母亲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以有效遏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发生。加大打击力度,对拐卖儿童、强奸案,做到快审快结、严惩不怠。另外,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服务为延伸点,实行“四个创新”、开辟“两个课堂”,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刑事审判管理机制。“四个创新”即创新未成年罪犯档案机制、创新跟踪帮教机制、创新感化机制、创新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将庭审前的社会调查工作交由社区矫正机构去完成。“两个课堂”则是实行圆桌审判,开辟庭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深入校园,开辟庭外法制教育“第二课堂”。

三项延伸:判后回访、社会综治、法制宣传三结合

经常开展判后回访关注妇女儿童生活。为了了解一对离婚纠纷当事人按自动撤诉处理后的生产生活情况,201177日,岑溪法院糯垌法庭法官驱车深入30多公里外的三堡镇某村,走访了村委会了解夫妻二人的实际情况;看望了夫妻二人,在村妇联主任、夫妻二人在家儿子儿媳及部分村民参与下,对夫妻二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调查、沟通、说服、教育,勉励二人珍惜幸福生活,共同努力,携手共建美好家庭明天。夫妇对法庭、法官认真负责的办案作风与倾心尽力的调解工作深表赞赏和感激,并表示将不负所望,共同打拼、营造家庭和美日子。事后,法庭法官们还到辖区派出所就案件的处理进行信息互通,与派出所民警们就农村家庭暴力的处理进行沟通、探讨。另外,关注交通事故受害人子女的生活,如筋竹镇韦某姐弟三人,其父母均在2009年岑溪市归义路段“7.24”特大交通事故中死亡,事发后三个孤儿只好跟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岑溪法院审结此交通事故案件后,审判庭领导、案件承办人常与孤儿的祖父母及所在地村委、学校等联系和沟通,过问赔款的落实和孤儿的学习、生活情况,防止损害孤儿权益的情况发生。为了带去法院的关怀,在今年“七﹒一”前夕,岑溪法院党员义工带上礼物亲自上门慰问了三个孤儿,现场面对面向孤儿了解其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力所能及地到当地协调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孤儿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暧。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密切配合妇联,增强维权合力。2011629日,岑溪法院与市妇联联合举行了“妇女儿童维权岗”授牌、挂牌仪式,刑庭、立案庭等九个部门成为首批“妇女儿童维权岗”,标志着岑溪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步上一个新的台阶:与妇联的联系合作由个案扩展到整体。一直以来,岑溪法院皆重视与妇联的通力合作以共同处理好社会矛盾纠纷,如民一庭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普通案件都尽可能地由女性人民陪审员参加组成合议庭审理,2009年以来,妇联干部参与陪审的案件就达65件。为了进一步强化妇女干部为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岑溪法院还经常通过座谈会和到学校上课等形式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训,以利于其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引导妇女及时维权。

近年来,岑溪法院深入到企业、机关、农村、学校,广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并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未来,岑溪法院还将继续努力,实现与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的联合调解,大力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积极宣传妇女儿童维权法律知识。近年来,岑溪法院在妇女节、儿童节、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多次组织资深法官“送法下乡”、“送法进校”,给当地的妇女儿童、农村百姓送去实实在在的法律粮食。在做好当地矛盾纠纷“化解器”的同时,也努力充当着普法教育的“宣传员”,取得了当地百姓的良好口碑。如20101018下午,时任刑庭副庭长李秀敏法官等人来到岑溪市岑城镇在全市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班上,为来自各乡镇的妇女干部与各村委妇女代表共两百余人作了一堂关于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在讲座中,李庭长紧紧围绕妇女最关心的法律热点、难点,针对她们平时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课堂更具知识性、可听性。法官还结合家庭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离婚及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家庭暴力、重婚等典型案例展开剖析讲解,教育引导与会妇女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勉励广大妇女争当守法模范、做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新时代女性。受到了广大基层妇女干部的热烈欢迎。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岑溪法院还有更长的路要走。未来,我们将依照“妇女儿童维权岗”授牌、挂牌仪式会上,张光霖院长对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进行的部署,即提出的七点具体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一要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案;二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三要认真落实和谐司法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以和谐方式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四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以有效遏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发生;五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创新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六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机制;七要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好的做法,扩大社会影响,着力培育、打造“妇女儿童维权岗”服务品牌,不断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整体发展。

               (覃显芸 余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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