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实行业绩通报制度促进全面工作提升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7-28  分享到:

为促使干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全院干警业绩考评,岑溪法院自今年起实行工作业绩通报制度。通报一年共两次,内容包括案件审理、执行、信息工作和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分别反映了不同岗位干警的工作情况:对审判员、执行员的业绩考评主要包括各法官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上诉改判率及执行员所办案件的执行到位率等;对书记员、法警、行政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考评则主要为审判辅助及行政事务业绩,包括记录件数、执庭、送达、行政事务等后勤工作量。此外,还着重考评了全院干警的调研信息业绩。对全院干警的调研、信息等情况进行考评——推动该院新闻宣传工作以对外宣传该院近年来取得长足进步;加强调研工作以为领导提供管理决策及进一步提高该院审判水平。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岑溪法院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比如公开招募党员义工,各义工可自由参加不同服务分队,深入群众当中为民办实事;全力筹备参加广西区高院2010年开展的“争创五个一百”活动,即争创全区法院一百个先进集体、一百名先进个人、一百名办案标兵、一百件精品案件、一百份优秀裁判文书。今年所实行的业绩通报制度,实为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该院以坚持“全面公开、接受监督”为原则,将每名干警的工作实绩置于全院干警监督之下。对业绩突出的干警进行表扬奖励,对业绩落后的干警予以督促。通报制度实行半年来,岑溪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成效显著。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908件,审结762件,结案率83.3%,调撤率59 %,受理执行案件141件,执结126件,执结率85.7%,执行和解率73.8%,案件质量和效率均有了显著的提高,并且涌现出了“三无法官”、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等一批先进个人。    

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业绩通报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完善干警个人业绩档案管理,为更客观全面地评价干警业绩能力提供较为充分的依据。这将有力地推动该院司法工作效能的不断提升并实现法院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李瑞山  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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