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倾力调解啃下“骨头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8-08  分享到:

经历离婚诉讼和分家析产诉讼,后又踏上上诉和信访之路的当事人赖某终于结束了长期诉讼维权之苦。83日,在岑溪法院院领导和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赖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历经多年的诉讼难案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均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赖某和张某的纠纷起自一起离婚诉讼。二人原是夫妻,丈夫张某多次起诉离婚,因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20105月,岑溪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对于原被告及其家人的房产(新旧房屋各一栋),因属于其家庭共有财产,涉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由当事人另行主张。同年9月,法院审理赖某与张某及其家人分家析产纠纷,由于房屋产权不清,依法判决由原被告及其家人共同使用。赖某不服判决,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梧州中院审理认为,各方当事人应先行通过诉讼方式对房屋进行确权,然后再行析产,遂依法判决驳回赖某的起诉。

今年83日,赖某再次请求岑溪法院解决其诉讼纠纷,称张某无理驱赶其出屋,并动手打人,要求法官为其做主。负责接访的钟涛副院长和吴汉北副院长耐心对其释法析理,后又召集原、被告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明确指出张某的行为涉嫌违法,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经过悉心调解,赖某和张某达成调解协议:旧屋三间由赖某居住使用,新屋由张某居住使用,原属张某的34平方米预留地交由赖某使用。至此,二人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罗天华 余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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