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覃文组织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全体成员对《法官任职回避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展开热烈的讨论,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干警相关提问。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光霖在强调,贯彻落实《法官任职回避规定》的关键在于组织好、落实好、监督好、规范化、常态化,必须形成“三项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形成常规报告机制及日常监督机制;三是建立违规行为查处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覃组长同时指出,要贯彻好《法官任职回避规定》,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廉政监察员必须严格执行 “三个务必”:一是务必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充分把握《法官任职回避规定》的具体要求;二是务必狠抓落实,强化实效,坚决维护法院公正廉洁形象;三是务必加强监管,及时报告,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会后,该院还成立了以院党组成员为领导、以各部门领导干部为成员的“任职回避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任职回避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由政工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负责为具备任职回避条件人员办理职务变动或者岗位调整的手续。同时,以文件形式将《法官任职回避规定》及院领导指示转发各部门,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佘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