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接到交管部门的案件情况通报后,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适时介入到该纠纷的行政调解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其作为一件诉前调解的案件来进行调处。由于小轿车方是外地人,保险限额又不够赔偿,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功,案件进行诉讼程序后经过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被害人的损失要经历很长时间后才能得到赔偿。法官依法对被害人进行了释明,并依据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出示相关的判例和赔偿标准、数据等给当事人查阅,让当事人双方对赔偿的数额均心中有数。经过法官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小轿车方向死亡的3人家属共赔偿46万元,向受伤的2人共赔偿2.2万元,并当场履行清楚。纠纷得到和谐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深表感激。
(梁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