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执行法官巧寻突破口执结巨额赔偿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9-21  分享到:

920日下午6点半,早已过了正常下班时间,然而,在岑溪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却还有一批没有离开——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正在协议书上签字。

被执行人覃某于2011523在市区北环大道驾车不慎与横过公路的潘振清发生碰撞,造成潘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覃某因交通肇事被提起公诉,法院已开庭审理,民事赔偿部分也已经法院作出判决,由肇事车辆所有人傅某赔偿受害方家属梁某等3人共计30多万元,覃某承担连带责任。831梁某等3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经调查,除一辆出事后已被查封、扣押的肇事货车外,两被执行人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数案件在诉讼阶段如经多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通常到了执行阶段成功的希望非常渺茫。但执行法官仍不放弃,主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协商,不厌其烦地做工作,耐心细致地解释有关法律法规。讲明案件的具体情况,力促双方在执行中能达成和解。由于判决赔偿的数额巨大,被执行人的赔偿能力有限,且覃某被羁押在看守所无法出来筹款,唯有靠其亲属想办法。对申请人方劝说其尽量面对现实,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对方目前的经济状况和赔偿能力,争取既能实现最大的赔偿目标,又在被执行人能力承受最大范围之内;对被执行人方则动员其尽量想办法在经济方面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以争取得到双方谅解,在刑事方面使覃某得到从轻处罚,而且,如果不能和解解决,以后法院对全案执行30多万元的标的,对傅某将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和负担,可能影响其一生的工作和生活。在91619日,经过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被执行人一次性赔偿申请人9.1万元,申请人放弃其他请求,并对覃某的肇事行为表示谅解。目前,被执行人已全部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至此,一件看似无法执行的巨额赔偿案,在执行法官巧寻突破口后攻坚拿下,仅用了不到两天时间,该案便划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梁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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