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积极参加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9-27  分享到:

为坚持执行好区高院关于打造“阳光司法”工作品牌的工作部署,全力建设全区优秀法院,岑溪法院认真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积极筹备相关参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该院司法公开向更高层次发展。

院党组重视,各部门协作。院党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参选工作,明确由“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管办、立案庭、研究室、办公室、执行局、纪检监察室分工负责收集区高院所要求提供的14项材料,全面反映该院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及所取得的成绩。

以选促学,以选查缺。结合区高院的评选活动,深刻把握打造“阳光司法”的方法及要义: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方便快捷的公开平台;稳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和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做好开庭审理和听证工作,进一步提高开庭率、听证率;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并以此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法院生效判决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岑溪法院通过参与全区法院“阳光司法”优秀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学习推进司法公开的途径,并以高院的评选标准检查自身工作,改善不足。

据悉,岑溪法院已开始着手准备评选材料,争取得到梧州中院审委办的推荐。

(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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