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9-30  分享到:

司法为民建设成绩突出受表扬

 

927日收到的最高人民法院(法【2011232号)文件获悉——岑溪法院因组织领导有力、资金投入到位、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服务优质而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且是梧州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

20103月份,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岑溪法院在原有文明窗口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立案信访窗口功能,重点突出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特色。5月份,梧州市两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现场会如期在岑溪法院召开,自治区政法委领导及与会领导对窗口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经全面改装,该院立案信访窗口形成了六大功能区域即导诉区、立案区、调解区、信访接待区、当事人等候区、安检区,具备了八项基本功能即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实行引导、审查、立案、缴费“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理”。司法为民服务质量得到了质的飞跃,并实现了立案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过程中,岑溪法院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多方支持,一把手亲自抓落实。院长带队到南宁市中院、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参观考察“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经验,亲自策划布局。同时还通过向岑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立案信访窗口”创建专题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窗口建设过程中,市委领导多次过问窗口建设进度情况,并指示要全力以赴把窗口建设好,争创全国先进。市政府覃颂市长批示对法院的窗口建设拨款70万元。正因为有了市委市政府的鼎力支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才能够高质量的开展和完成。二是统筹法院工作,抓住建设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三个结合”:窗口建设与法院工作实际、创先争优活动、培养青年法官青年干部的目标相结合。三是突出为民特色,健全窗口功能,使窗口建设达到预期效果:功能设置齐全;硬件设施装备全面;软件设施配置完善,形成和保障窗口建设的长效机制;统一外观标识。对“窗口”的名称、指示牌等外观标识按照统一标准制作和设置,使窗口标识整体划一、美观大方。岑溪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已成为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

借助“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该院推动关口前移,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极大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不断强化窗口职能,整合各项诉讼服务功能,基本满足了涉诉群众需求;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推出各种便民利民举措,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未来,岑溪法院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着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继续深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始终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生动载体,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充分体现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重要平台,扎实推进立案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尽心尽力帮扶弱势群体。

                        (覃显芸 吴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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