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南渡法庭联袂村委调结一起陈年旧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12-02  分享到:

1130上午,岑溪法院南渡法庭联袂辖区杨冲村委调结一起陈年虾塘承包经营旧案,获双方当事人称赞。

时近年关,乡村一片繁忙景象,当乡亲们都卯足劲为多赚钱争过一个“肥年”而忙碌时,家住南渡镇杨冲村的覃某兄弟却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缠身连续三年春节过得不是滋味。因为早在20083月初,覃某承租了其弟覃某某27分土地用于沼虾养殖,当时双方口头约定由覃某每年支付600/亩给覃某某。后因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覃某遂三年未对租用的土地进行经营管理,同时亦拒绝支付原先约定的承租费用。后双方虽经过村委会调解20余次,但始终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覃某某就此事于115日到南渡法庭反映情况,庭长李秀敏知悉后十分重视,亲自下村主持调解。经深入了解,李秀敏庭长发现:第一、覃某双方没有任何书面承租协议;第二、覃某兄弟二人因父母居住问题多次发生纠纷;第三、案件历时长久经多次调解不成在双方间形成间隙。基于上述复杂情况,李庭长主动加强与该村委会沟通,深入农户了解矛盾发生的背景、缘由、事情经过,为调解做好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工作。1130日上午,在杨冲村委的支持配合下,南渡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调解室进行调解。李秀敏庭长从覃某兄弟二人亲情入手,以“和为贵”、 “家和万事兴”等理念为突破口,充分运用劝解教育、释法明理、兼顾双方权益的调解方法,联合杨冲村委干部联动调解。终于,覃某兄弟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覃某一次性补偿覃某某2000元,覃某某收到补偿款后不得再干涉覃某养殖产业;如遇国家土地征用,按国家政策处理”。

法官的努力圆满地解决了覃某亲兄弟多年来的心结,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称赞法官“不愧是群众的贴心人”。 

(陈  强 佘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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