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公安机关将非法传销链条拦腰截断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12-14  分享到:

深挖团伙  严惩头目  处罚屋主

——打掉传销团伙52个,逮捕传销头目143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社会病态,彻底根治传销这一“经济邪教”和“社会毒瘤”。

岑溪市作为桂东南副中心城市和公路交通枢纽,作为广西东大门,交通发达,经济高速发展,是传销分子聚集地的首选之地。传销组织假借“西部大开发”的概念,以 “拉人头”的方式组织传销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岑溪传销人员最多时有7000多人,传销窝点100多个,他们在岑溪居住地点散乱,遍及市区的私人出租屋、农舍、小宾馆。传销人员流出地基本上是湖北、安徽、四川、湖南、江西、贵州、重庆等籍人员。

近年来,岑溪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最有力的措施,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攻势;侦破一批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防范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氛围;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消除传销犯罪土壤;整合各种力量资源,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用好用足法律武器,深挖团伙。严惩头目,教育房出租者,收到了明显成效。2007年以来,岑溪市公安机关对非法传销人员清查280次,查获非法传销窝点284个,清理教育劝返传销人员6000多人/次,打掉传销团伙52个,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60起,抓获传销头目388人,刑事拘留226人,逮捕143人,查获涉案金额达4000万元,收缴赃款1000万余元。对出租房屋给传传销人员的屋主共61户,没收非法所得17.3万元。并处以租金5倍以上的罚款。非法传销组织被摧毁,传销头目被逮捕判刑,出租屋屋主受到处罚和教育。非法传销链条被拦腰截断。实现传销反弹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传销问题隐患。预防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连出租车司机和卖菜的阿姨都说岑溪传销人员比以前少了很多。

岑溪市公安机关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党委、政府牵头,工商、公安、城建、水电等部门联合开展打传销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兵和副市长、公安局长江金亲自带领导联合工作组清理出租屋,打击非法传销人员。

二是专案经营,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团伙头目。近几年打掉传销团伙52个,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60起,抓获传销头目388人,刑事拘留226人,逮捕143人,查获涉案金额达4000万元,收缴赃款1000万余元。

三是处罚出租屋主,对61户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屋主全部没收租金17.3万元,并处租金1-5倍的罚款。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了常设机构打击非法传销办公室。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电力、水司、工商、城建、岑城镇政府等部门组成打击传销办公室,作为常机构。定期进行清理传销活动。

(林耀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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