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院党组批示精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5-23  分享到:

518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以文件形式对岑溪法院党组2012年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522日下午,岑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光霖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院党组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六点具体的贯彻执行措施。

一是要将中院党组的指导意见传达到每一位干警,鼓舞士气,促使大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努力开拓进取,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回报中院党组的殷切期望。

二是要继续着力打造一个团结、自律、高效、富有创新精神的法院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在司法能力、作风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成为干警的楷模,要有更广阔的胸怀,要比一般干部要求更高、更严,不断提高在干警当中的亲和力和威信。

三是要继续加强党建工作。要尽快完成全院8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党的组织建设;要充分挖掘新形势下创新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载体和新做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四是要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项活动,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严守司法廉洁的基本操守;要加大司法巡查力度,加强司法作风整顿,全面提高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纪律观念。

五是要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要按照中院抓好十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要通过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群众和服务大局的本领和水平。

六是要找准切入点,积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倾全院之力出色、圆满、顺利做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马路镇车垌村26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的审理工作,通过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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